[摘要] 根据《措施》,梧州市今后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市本级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用于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从事数字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项目,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可按规定权限及程序免征各项地方性行政性收费;
近日,梧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梧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力求通过政策保障和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梧州市文化产业提升实力和竞争力。
根据《措施》,梧州市今后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市本级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用于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从事数字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项目,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可按规定权限及程序免征各项地方性行政性收费;对图书、报纸、杂志、电子出版物经营企业的营业收入依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可适用11%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同时,梧州市还将拓宽投资、融资渠道,鼓励市直属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展重点项目;通过梧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力度扶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此外,《措施》还围绕用地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力争到2020年使文化产业成为梧州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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