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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退啦!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退款公告

梧州零距离   2018-09-19 11:48

[摘要] 公告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动产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登记除界址、面积变更外,登记所需的权籍调查费、图纸费、测绘费、数据录入费等应由地方财政解决,经协调各收费单位,决定对已由委托人先行支付的不动产转移、抵押、变更登记涉及的权籍调查及图纸费测绘费,由各收费单位予以清退。

近日,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一则让市民喜大普奔的“退费公告”!

公告截图

公告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动产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登记除界址、面积变更外,登记所需的权籍调查费、图纸费、测绘费、数据录入费等应由地方财政解决,经协调各收费单位,决定对已由委托人先行支付的不动产转移、抵押、变更登记涉及的权籍调查及图纸费测绘费,由各收费单位予以清退。

清退的范围为,2016年12月6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登记,经核实土地权属合法且不涉及界址、面积、界限发生变化的,已由单位或个人在该中心所协调的收费单位缴纳的权籍调查费、图纸费、测绘费、数据录入费。

简单一句话说就是:有钱退!

“有钱退”市民群众当然高兴了!大家纷纷打开了自家的不动产证书及合同,看看是否符合上述清退条件。

这时候,问题来了!

究竟何为“经核实土地权属合法且不涉及界址、面积、界限发生变化的”范围呢?究竟怎样的情况才符合退钱的条件呢?

就此,零妹联系上了梧州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刘永涛来为各位释疑!

刘永涛介绍,“退费公告”中提到“经核实土地权属合法且不涉及界址、面积、界限发生变化的”是指本次登记和上一次登记期间内土地上没有新建、扩建、改建或灭失的已登记不动产,或涉及土地重新合并、分割及面积扣减的不动产登记

总的来说,实际可退费范围基本囊括一手商品房、二手商品房、商铺以及车库停车位等,上述种类占了本次退款总额度的90%,本次登记和上一次登记期间内实地没有建设变化的私宅及企业用地也在退款范围。

如暂未领取到不动产证的,则需向退费单位返还梧州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出具的调查成果资料,才能办理退费流程。刘永涛解释,正式办理不动产证件时,由梧州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直接将调查成果资料提供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各位市民不用担心资料被收取后无法办证。

符合本次清退范围的应为盖有梧州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上图

此外,如在清退范围内而又遗失了发票的,也可前往梧州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一楼)进行登记,待后续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并上报审核后,则可进行退款。

如单位或个人,办理及缴纳的权籍调查费、图纸费、测绘费、数据录入费时是由房地产代理中介公司代办的,退费部门只负责清退该单位实际收费登记的金额,代理中介公司虚报收取的额外金额,则不属于本次退费范围内。

对于符合上述清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9月11日)起3个月内,于上班时间到原收费单位办理退费。单位办理退费时,持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已办理的不动产证、收费单位收取费用票据原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个人申请退费时持有效身份证明、已办理的不动产证、收费单位收取费用票据原件;不能到现场申请退费的单位和个人,可委托他人,凭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代理办理退费事宜。

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后,个人以现金方式进行退费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单位以转账方式退费。

退费单位及联系方式

梧州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地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一楼(即市国土局一楼)

联系人:李志英覃祚清  

联系电话:0774-6029263

 

广西合纵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29号时代广场一楼

联系人:万冠秀 

联系电话:1807807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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